【新唐人2013年9月22日讯】(新唐人记者蓝铭浩综合报导)今天(9月22日)上午,前中共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一审公开宣判。薄熙来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济南中院判决书说:〝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和8月份的庭审类似,宣判过程在微博作了转播,也引来了大量网友的围观。有很多网友认为,对薄熙来的判决过轻。
SPY_veronica:这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不是有点减刑了啊?!
搜迪斯奈啊:貌似判轻了啊。
逍田天:贪污受贿额好象比重庆的文强多?还逼人判逃。文强好象已被处死。相比而言,薄熙来应感到幸庆?以至于感谢党,而不会上诉?
小咻咻2012:应该再重一些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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