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4日星期二

新唐人: 甘肃初中生被刑拘引发的蝴蝶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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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初中生被刑拘引发的蝴蝶效应
Sep 23rd 2013, 04:48, by www.ntdtv.com

【新唐人2013年9月23日讯】(新唐人记者柳青综合报导)日前,甘肃省张家川县16岁的初三学生杨某因发微博质疑该县一名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被警方以涉嫌寻釁滋事罪刑拘。中共以所谓〝打击网路谣言〞抓一个未成年孩子引起公愤。

蝴蝶效应

大陆媒体报导,9月18日晚间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公安局对外公布称, 9月12日该县一名男子从楼上坠下死亡,事发后有人利用网路平台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公安机关对此进行治安处罚,其中行政拘留一人,罚款五人,并对〝发帖转载500次以上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这名中共口中〝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嫌疑人〞,正是16岁的初三学生杨某。

初三学生微博质疑命案被刑拘的消息传出后,舆论哗然,在严打网路〝谣言〞和最高法院新司法解释出台的背景下,这成为第一起根据〝500次转发〞而被惩处的案例。

不过公众很快发现一个明显的漏洞,在司法解释中,〝500次转发〞是诽谤罪的入罪条件,而张家川公安却张冠李戴,用在寻釁滋事罪之上,而后者标准是〝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尽管张家川公安机关发现了自己的疏漏,事后也不再提及〝500次转发〞,而上级单位甘肃省司法厅迫于舆论压力,以刑事拘留改成行政拘留告终。

而网路上围绕这一定性仍然存有争议,杨某父亲和微博上的多数声音坚持认为,刑事拘留固然荒谬,行政拘留也不能接受,因为当事人是在行使自己的言论权利,即使和事实真相有一定距离,也不构成违法。

专栏作家徐达内在媒体观察札记《少年说》中点明了这层背景:〝放眼望去,那些活跃的自由派意见领袖像是倾巢出动,要为这位少年讨个公道,认定张家川官方所为是打击网路谣言行动扩大化的最有力证据——经历了薛蛮子、王功权乃至花总的系列风波后,这些知识分子太需要一个可以宣洩情感的出口了。〞

另外,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继〝初三学生发微博被刑拘〞之后,这个国家级贫困县耗巨资修建的行政中心大楼被曝光,政府机关的富丽堂皇和下乡调研反映出的穷困破败形成了鲜明反差,而县公安局长此前向上级行贿五万元的旧文也被再度提及。

著名网友〝假装在纽约〞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张家川这个国家级贫困县,〝政府大楼气派挺拔堪比白宫,县政府会议室富丽堂皇如人民大会堂,县长县委书记端坐其中气宇轩昂如同皇帝,乡镇官员肥头大耳油光满面如同土豪,公安局长被证实行贿却继续位居高位……一个孩子却因为发了几个帖子而被治罪。张家川县,其实正是这个国家的缩影。〞

这种〞蝴蝶效应〞,恐怕是当初张家川公安部门一拍脑门做决定时始料未及的。

事件回顾

9月14日,甘肃省张家川县初中学生杨某在微博发布消息称,张家川9.12杀人案发生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当晚,他再发微博,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与群众发生冲突。

9月18日,张家川县官方对外发通报称,9月12日早6时17分,警方接到报警,称在张川镇原明盛楼对面的人行道上发现一人躺在马路上,生死不明。警方到现场后发现该男子已死亡。警方办案中要求家属配合尸检,均遭拒绝。张家川县公安局便强制尸检。

警方声称,死者家属〝散布〞死者系他人殴打致死并抛尸。张家川县公安局对6人进行治安处罚(均非在校学生),发帖的杨某被刑事拘留,或将面临检察机关的公诉。

杨某的父亲称,杨某今年16岁,在张家川镇中学上初三,9月17日下午被警方带走刑拘。

《京华时报》报导称,杨某链接至QQ空间〝说说〞的帖子均被删除,无法得知其帖子总转发次数。但发现3条与案件相关的微博转发量均未超过500次。


相关标签:  蝴蝶效应    网路平台    虚构事实    寻釁滋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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